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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戏剧在小学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应用——以《那不勒斯舞曲》为例

作者:厦门市集美区李林小学 刘诗文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23-10-24

  摘要:创造性戏剧是一种即兴的、非演出的、以过程为中心的戏剧形式,具有创造性、体验性和互动性等特点。随着创造性戏剧的概念和方法为大家所认识,其价值和意义也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可,并将其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实践之中。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课程理念的指引下,基于当前音乐欣赏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在小学音乐欣赏教学中融入创造性戏剧,以期探索音乐欣赏教学的新路径。本文以《那不勒斯舞曲》为例,将创造性戏剧与音乐欣赏教学相融合,在音乐要素与戏剧要素的转化中,从定点(音乐核心元素)、勾线(音乐与戏剧对应的关系)、塑型(创造性表达)等三个层面阐述创造性戏剧在小学音乐欣赏中的应用。

  关键词:创造性戏剧;音乐欣赏;小学;教学;

  一、概念与背景

  “创造性戏剧最早由美国儿童戏剧教育家温妮弗瑞德·沃尔德提出,其主张通过文学故事戏剧化的想象、表达,促进儿童个性发展,帮助儿童理解自我和社会。它是一种即兴的、非演出的、以过程为中心的戏剧形式,参与者在引导者的指导下想象、扮演和反思人类真实的经验或想象的体验。从根本上说,创造性戏剧是一种学习的手段,它整合了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和心理运动的等多方面能力。”(1)音乐欣赏是一种基本的音乐审美实践活动,与歌唱教学、器乐教学等课程不同,后者可以通过二度创作来改变音乐本体的呈现方式,而前者则并不改变音乐本体的实质形态。这虽然看似是一种被动的“接受活动”,却因音乐的非语义性、非具象性和非空间造型性等特点,延伸出更多开放性的内容,激发学生无限的创造与想象。《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音乐学科课程内容包括‘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4类艺术实践。”(2)这几类艺术实践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欣赏”是基础性的艺术实践,深层次的欣赏(音乐欣赏分三个层次:即感官的欣赏、联想与共鸣、理智的欣赏)更需要“表现”“创造”“联系”来支撑和协作。创造性戏剧在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应用,正是将戏剧与音乐相联系,以戏剧的形式表现音乐,在戏剧中完成音乐的再创造。

  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之后的学业成就的表现,反映着核心素养的要求。《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关于音乐学业质量有这样的描述:

  第一学段(1—2年级)

  “能选用2—3种不同的形式进行情境表演,基本表现出情境表演的主题和内容,动作符合音乐特点和角色特征,能体现自己的想法。”(3)

  第二学段(3—5年级)

  “在戏剧(含戏曲)表演活动中承担角色,声音、动作、演唱、表情等基本符合所塑造的角色形象。”(4)

  第三学段(6—7年级)

  “随音乐即兴表演,表情、身体动作与音乐情绪、情感和音乐特点相符,动作有变化且具有一定的创意……”(5)“在戏剧(含戏曲)等综合性表演艺术中,具备认识、理解所表现对象的基本能力,表演符合题材要求,演唱和动作等符合塑造的角色形象,具有一定的表现力。”(6)

  由此可见,《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鼓励学生在情境表演的戏剧性活动中进行音乐的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提倡音乐戏剧化的创意实践。坚持以美育人、重视艺术体验及突出课程综合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课程理念,而创造性戏剧活动本身就是一种重视过程性审美体验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艺术课程所要培育的核心素养—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与创造性戏剧突出创造性、体验性、互动性等特点有着共通之处。不仅如此,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引入创造性戏剧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深刻体验音乐的情绪和情感;在音乐欣赏教学中运用创造性戏剧可以比较立体、直观地达成音乐知识、技能及态度等教学目标;在音乐欣赏教学中融合创造性戏剧可以拓宽学生的欣赏认知范围,使音乐学习的内容更全面;在音乐欣赏教学中融合创造性戏剧可以激活学生的创意思维和批判性思维,以多视角来感悟音乐;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渗透创造性戏剧可以拉近音乐作品与真实社会的距离,将音乐传达的精神文化延伸到学生的日常生活。

  当前,一线音乐教师的欣赏教学方法和策略深受奥尔夫音乐理念的影响,主要借助于体态律动、声势、图谱等视听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但在运用上述方法进行教学时,经常割裂音乐表达与音乐作品本身的联系,主要以“教师做,学生学”的形式进行,这种机械的“仿制式”学习不仅阻碍了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发展,而且导致学生缺乏对音乐作品的自我理解,以及对音乐作品深度的情感体验。实际上,奥尔夫强调的“原本性”核心理念,指音乐是和动作、舞蹈、语言、故事、戏剧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一种人们必须亲自参与的、原本性的行为;学生并非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演唱者参与其中。而部分欣赏教学仅流于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形式,其教学活动始于局部模仿,终于整体模仿,既无法实现艺术表现,也无法调动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更谈不上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基于此,笔者以“人音版”教科书四年级下册中的《那不勒斯舞曲》一课为例,综合文学、音乐等各方面因素,探讨欣赏教学中开展创造性戏剧活动的可行性。

  二、乐曲《那不勒斯舞曲》本体分析

  《那不勒斯舞曲》选自柴科夫斯基的芭蕾舞剧《天鹅湖》第三幕,讲述了恶魔的女儿假扮成天鹅公主来到王子选妃的舞会,为了迷惑王子跳起了意大利那不勒斯地区的舞蹈。剧情是展开戏剧活动的基础,舞剧本身就具有人物、情节等戏剧要素,因此,在《那不勒斯舞曲》的教学中可根据原本舞剧中的戏剧和音乐元素,进行角色、情境、情节的创设,继而进行创造性戏剧活动。乐曲《那不勒斯舞曲》分为两个部分,曲式结构为:A(a+b+c)+B。A部分由三个乐段组成(a1+a2+b1+b2+c),前两个乐段相似,由小号主奏。B部分是以意大利塔兰泰拉舞蹈风格为元素创作的舞曲音乐,由乐队齐奏,速度急速,将全曲推向高潮而结束。依据乐曲的结构特点,A、B两部分的音乐风格有所不同,在音乐结构与风格的对比中,更易于学生理解戏剧的矛盾冲突与情节的发展变化。此外,整首乐曲的演奏时间较短,可以为课堂中的创造性戏剧表演争取到更多时间上的支持,这样更益于音乐创意实践活动的开展。

  综上所述,基于对舞剧的文学背景、音乐的结构与风格特点、音乐作品的时长等各方面分析,笔者选取《那不勒斯舞曲》一课进行创造性戏剧的欣赏教学具有可行性。下文笔者试从定点(音乐核心元素)、勾线(音乐与戏剧对应的关系)、塑型(创造性表达)等三个方面,结合本课的教学实践,论述创造性戏剧在小学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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