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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儿童钢琴教学中的听觉训练

作者:沈阳国际公关礼仪学校 葛重阳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23-01-11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儿童钢琴教学中听觉训练的依据及其意义,针对在钢琴教学中对儿童听觉训练较为忽视的现状,对比该年龄段音乐听觉训练的优势,论述儿童钢琴启蒙阶段融合音乐听觉训练的优势与模式,总结出行之有效的方法,把握儿童在音乐教育心理学上的关键时期,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教学方案。

  关键词:儿童 钢琴教学 音乐听觉 训练

  一、儿童音乐听觉训练的意义与价值

  (一)儿童音乐听觉训练的意义

  在钢琴教学工作中发现,儿童这一学习群体非常执着于音符与键盘的对应,忽略了对于作品的聆听,导致演奏效果并不“好听”,而良好的音乐听觉需要通过后天科学的训练和实践才能够真正培养和建立起来。

  所以,在钢琴启蒙教学中应当进行系统翔实的听觉训练,将听觉能力融入练习与演奏中,从而达到不断完善个人演奏能力和技巧的目的。

  美国曼哈顿维尔音乐教育研究中心20 世纪70年代就选取了78 位志愿者家庭,进行了学习各类音乐技能人群的对比跟踪研究。这个研究是将78人分为三组人群,A 组自三周岁起,在学习器乐、声乐等音乐技能的同时,接受科学的音乐听觉训练;B 组作为对比组自三周岁起仅接受学习器乐、声乐等音乐技能训练,并没有同时接受音乐听觉训练;C 组作为独立组,则不学习任何音乐技能。

  在经过了三年为一个周期、共六个周期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后发现,A 组与B 组学员的智商、情商、逆商、逻辑能力以及对美的感受明显强于独立组C 组。但是在同时学习器乐、声乐等音乐技能的A 组与B 组之间也产生了非常明显的差异,这项差异集中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其一,在学习器乐方面,A 组学员的学习速度与效率较之B 组平均程度要快1.33 倍;其二,A 组学员的自我学习能力以及创编能力也比B 组学员高出很多;其三,A 组学员的演奏效果与B 组学员的演奏效果相较也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

  (二)儿童音乐听觉训练的价值

  对于音乐听觉在音乐训练中的向导作用,音乐教育界早已有人予以了重视,并做了尝试。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是著名的铃木教学法的创始人。他的音乐教育理念核心就是优先发展 “听”的技能。这种注重听觉的教学理念,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彻底打破了以往“只有天生有音乐才能的天才”才能在音乐学习方面更有成就的传统教育观念。

  长期在这种教育理念的熏陶下,可以使音乐学习者更加深刻地体会旋律的流动、走向,节奏的快慢,力度的强弱以及音乐情绪的色彩、音色等等。在树立了这种听觉的思维习惯之后,音乐学习者就会自然而然地感受他人的演奏乃至学会聆听自身的演奏。同时,随着自身音乐听觉能力的提高, 音乐学习者能够具备一定的自我调整能力,对于自身的演奏及其演奏所带来的音色和音响效果的变化具有更加敏锐的洞察能力,也就形成了音乐学习者在音乐学习中所必需的听辨能力与感知能力。

  二、钢琴融合音乐听觉训练的优势与模式

  (一)在钢琴教学中训练音乐听觉能力的优势

  儿童的音乐听觉能力可以在很多器乐的学习中获得,但钢琴这一音域最为宽广,且具有稳定的音高和绝对准确音高的乐器,在学习音乐技能的同时训练听觉能力方面,有着其他乐器很难企及的优势。例如,钢琴是以十二平均律制造出的乐器,所以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半音概念,而这一概念在以纯律制造而成的弦乐类乐器中都不能清晰体现,这即是小提琴无法成为训练载体的原因;同时,对于同样具有清晰音高概念的管乐器来说,其音域普遍较窄,例如有十二音按键长笛,其音域只能到达三个完整八度,而这一音域远远不能满足音乐听觉练习。打击乐在节奏训练模块中虽略强于钢琴,但在音高上的缺陷是无法弥补的。所以,在钢琴教学中训练音乐听觉相较管弦及打击类乐器更具明显优势。

  (二)音乐听觉训练的教学模式举例

  本章选取儿童初级钢琴教材小汤普森教程加以详细分析,就儿童钢琴启蒙阶段进行音乐听觉训练提出系统的模式举例。

  1. 音高训练方面

  小汤普森教程以中央C 为入门方式,学习这套教材的顺序是以中央C 所在的小字一组为基础位置,以C、D、E、F、G 五个音为基础五音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立足于小字一组,将很多课进行移高或移低八度的小变化,进而达到多个八度的C、D、E、F、G 五音组的熟练掌握。例如第二册中的《小夜曲》所有音高都在小字组音区内,在教学中可以将个别小节中的音提高一个八度,也就是在我们熟悉的小字一组弹奏,请儿童聆听究竟哪一个音被移动了,在找出被移动的音高后,进行相同音名不同音区的类比听辨和模唱,这样就可以建立起相同音名不同音区的音高感,打破移动组别导致音高陌生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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