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教师会把音乐的第二部分作为重点来展开教学,将B乐段中汉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四个民族的民歌音乐主题单独进行聆听、辨别、讲解、演唱。同时,介绍复调的创作技法和寓意民族大团结的主题思想,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器乐创作的发展历程,简述“外来乐器民族化”“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创作思想。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能进行审美吗?好像也可以!但是,他们的内心能有多少升华,还是很难说!因为乐曲中的 “复调技法”知识和“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创作思想,对不精通音乐语言、没有什么创作经验的非音乐专业的高中生而言似乎意义不大。尽管学生能理解民族大团结的寓意,但这样的价值观似乎不太容易被打动。站在学生的角度试想,他们会感受到复调创作技法的精妙吗?我们不否认这样的教学会有一定的引导意义,但此方法过于宏大且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对于普通高中生而言往往很难达到这样的认识高度,并产生情感升华。
那我们该怎么办?在课堂上组织学生根据音乐写一首赞美诗?组织学生大篇幅演唱《黄河船夫曲》《嘎达梅林》?给学生讲变化拍的创作特点?分析乐曲的配器特点?对于这些知识的深入讲解,同样会因为脱离已有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积淀,很难产生美感的共鸣,且容易陷入“本本主义”的误区。
那么,“以美育人”的美感原理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帮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产生美感呢?要回答此问题,首先要回答什么是美感,其内涵是什么。
二、美感的内涵
按前文所述,美感的产生源于新认知架构的生成。笔者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生成”,而不是简单地“记忆”,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有根基的生命成长,后者是机械的复制粘贴。因此,该原理强调的是“新认知的生成”,从心理层面可以满足个体的需求、欲望,消解压抑的情绪。正如弗洛伊德所言:“艺术品的巨大吸引力并非在于其美的效果,而在于其释放了人的本能需求,满足了被压抑的欲望,消解了因压抑这些欲望而造成的紧张情绪后得到的心理平衡。人们经验中那种由艺术品的形式引起的愉悦仅仅是进入深层愉悦的诱饵。”④从这个角度去思考,笔者认为,要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产生共鸣、生成新知、体悟美感、升华思想,必须拥有两个条件:第一,从教的层面来说,学生在聆听音乐时所接受的引导和讲解必须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知识架构和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而不是脱离学生的认知基础和生活阅历。第二,从学的层面来说,学生要在音乐体验和想象基础上结合教师引导,并经过逻辑演进生成 “新的认知心理”。这两者缺一不可,简而言之,音乐课既不能讲得超越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又不能因太简单而使学生没有新的收获感。正如前文所言,《御风万里》一课中的几个教学层面之所以很难达到审美性鉴赏的效果,其原因就在于单纯让学生体验乐曲中的情感,并不是我们预期的“审美”。如果只是让学生了解乐曲的创作背景,体会举国欢庆的气氛,这似乎也很难产生情感共鸣,而且缺乏新意。如果让学生听辨乐器音色,体验配器的魅力,也不容易产生美感。因为音乐语言本身并无语义,没有音色配器美的逻辑。这些对于非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教师介绍得再详细也是 “自说自话”,学生并不会在原有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生成新的认知架构,只能纯粹地去“记忆”。所以这样的“美”往往是教师的一厢情愿,学生很难从情感上产生共鸣,更别提让他们理解“复调技法”“变化拍”“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创作思想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在面对这些美育困惑时,我们应将帮助学生在聆听音乐过程中产生“新认知”作为最核心的焦点。当然,新认知可以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挖掘人文内涵,生成人文认知”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鉴赏手段。毕竟对于高中生而言,音乐学科首先是一门人文学科而非技术学科,人性关怀是课程开设的初心和原点。(未完待续)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2页。
②郑杰文《高等艺术教育对学生艺术鉴赏力的培养—以音乐鉴赏为例》,《艺术评鉴》2018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