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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基本理念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18-01-18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3)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是一种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于在音乐教学中体现,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发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3。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诸如录音机的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的一声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叠出的口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教学手段(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的运用无不应遵循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气氛与情境的原则。
  二、基础音乐教育为什么要把培养兴趣作为重要理念?
  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究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人们总会主动愉快地去探究它,使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应该说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把学生的音乐兴趣培养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为了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惟一动力,学生没有音乐学习兴趣,音乐课程就有可能成为虚设;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其基础性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是音乐学习兴趣,或者说音乐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因为,没有兴趣做基础,包括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内的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完成;就终身教育而言,音乐兴趣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即是学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断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动力催化剂。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更需要把学习兴趣归还给学习者。因此,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孩子,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便成为音乐学习中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感情。如果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连个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生心中建立起来,那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了。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使学生喜爱,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音乐学习”对孩子们来说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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