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私情谱”突破“存天理,去人欲”的禁锢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民歌的私情言说强烈地彰显了女性的情欲。在中国古代的思想体系中,“性”“情”“欲”是三个重要的范畴。在先秦时期,“性”“情”经常形成互文。正如晚清学者俞樾所说:“性情二字在后人言之区以别矣,而在古人言之,则情即性也。”但自汉代董仲舒等人开始,便建构起“性善情恶”的理论,宋明理学家将这一理论发展得更为精深系统。天理与人欲就这样逐渐对立起来,即所谓的“存天理,去人欲”。到了明代中后期,王阳明心学的兴起、商业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的壮大,都导致了人欲的解放。明代宪宗以后的皇帝大都沉迷酒色,不理朝政,上行下效,在社会上刮起一股纵欲的狂风。“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张瀚:《松窗梦语》卷七《风俗纪》)。这股纵欲的风气反映在文学创作方面,便是以《金瓶梅》为代表的艳情小说、以“三言”“二拍”为代表的拟话本小说等都较多地彰显了情欲。这些小说的作者、编者们栩栩如生地将众多欲望的形态万花筒般地展现出来,其中就包含对女性生理欲望的描述和呈现。
但是这些受过良好儒家教育的作者、编者们在沉醉于情欲描写的同时,又保持着一些清醒,不时在故事的叙事中加以干预、调控,力图驾驭、规训张扬的情欲。因此,这些作品在颠覆传统道德伦理的同时又都会加上一些道德说教,向读者灌输甚至强化正统的儒家道德观念,尽管两者的不平衡已经使道德劝惩的力度严重削弱。如果说正统的道德伦理和小说的非正统文学形式之间还存在矛盾和张力的话,那么在民歌这种更为民间化的艺术形式中,这种矛盾已经降低到最低程度,甚至已不复存在。
法国思想家福柯认为,“古典时代的人发现人体是权力的对象和目标”。到了近代,“一种’政治解剖学‘,也是一种’权力力学‘正在诞生。它规定了人们如何控制其他人的肉体,通过所选择的技术,按照预定的速度和效果,使后者不仅在’做什么‘方面,而且在’怎么做‘方面都符合前者的愿望。”在中国古代的男权社会中,女性的身体就是这样被操纵、塑造和规训的,即所谓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视不凝眸,笑不露齿,坐不当阈,行不褰裳”(李开先:《亡妹袁氏妇墓志铭》)。女性的身体欲望就这样被压抑了上千年。
虽然中国古代民歌作者的性别大多很难确定,但有一部分可以确定与女性有关。据顾颉刚《吴歌甲集》记载,他曾“听冶游人说,妓女常有自编歌曲,叙述身世之悲的”。
另据冯梦龙《挂枝儿》《山歌》注:
琵琶妇阿圆。能为新声,兼善清讴,余所极赏。闻余《广挂枝儿》刻,诣余请之,亦出此篇赠余。云传自娄江,其前尚有《诉落山坡羊》,词颇佳(《挂枝儿》卷三)。
有舟妇制《劝郎歌》颇佳。(《山歌》卷四)
从上可见,明清时期一些民歌的编创、传播和女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些民歌开始彰显女性的身体欲望。女性已不再是简单地呈现为男性欲望的对象,有些已成为欲望的主体。如:
绣房中忽听得猫儿叫。高一声,低一声,叫上几百遭。雌的不肯雄的要。姐姐抽身起,偷把眼儿瞧。瞧散了那猫儿也,不觉罗儿湿透了(《挂枝儿》卷七《猫》)。
绣房儿正与书房近,猛听得俏冤家读书声,停针就把书来听。“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圣人的言语也,其实妙得紧(《挂枝儿》卷七《书声》)。
尤其是后一首,备受推崇的儒家经典就这样被女性的情欲彻底亵渎了。
明清民歌女性情欲的展现大多采取象征手法,很少是直接的、赤裸裸的肉欲描写。人类在远古时期就开始使用象征来表达性爱欲望,这一点已为大多数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所认同。他们追溯各种民间语言习惯和修辞方式的起源,最后发现都和远古人类的性活动有关。如海外学者周策纵认为《诗经》中“践履”“艺麻”“析薪”都是男女性行为的象征词。明清民歌中的情欲描写也常采用类似的象征手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