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巧妙借助表演和律动,提升综合表演能力
在音乐演奏中,不仅仅是单一的开展歌唱活动,而是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综合表演能力。肢体语言的表演、面部神态的呈现,眼神的表演,身体的有节奏律动等,一定程度都能增强学生音乐的表现力。
例如,《粉刷匠》这种歌曲所表现的主题是“巧巧手”,它告诉学生劳动的光荣,让学生养成勤于动手的习惯。在进行演唱教学时,教师要激励学生进行“粉刷”式的身体律动,让小手动起来,表情尽可能展现出“劳动最快乐”的神情。有表演和律动的合唱,是具有灵魂的魅力合唱,艺术表现力更强,音乐表现力更足。再如,《搖篮曲》歌曲音速缓慢、旋律平稳、力度轻柔,在音乐课堂教学时,学生的综合表演能力应体现得更为直接。如,在唱到“小宝贝,快快睡,梦中会有我相随”时,身体应不自觉得缓慢律动,并且双手合十,向左偏转,微闭眼睛,作熟睡状,这种合唱表演更契合歌曲“意”与“情”,对学生音乐表现力的提高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总之,要想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激发学生兴趣与好奇心,继而达到提升音乐表现力的目的,教师必须优化教法,让学生积极配合,并将音乐表现力提升渗透到音乐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音乐表现力的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慢过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教师集结教学智慧,指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表现力是音乐情感、音乐演唱、音乐演奏、音乐综合表演的一体化呈现,教师要重视,并优化策略,让每一位小学生都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为学生音乐综合素养的培养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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