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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普高音乐教学观念的四个转变

作者:周海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18-01-18

  高中音乐课程,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提高青少年艺术修养的必要途径,是活跃学生思维、激发创造灵感、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但需要有四个转变。

  一、从重知识、重技能到重情感体验的转变

  我国的音乐教育曾一度陷入误区,即忽视学生的兴趣,忽视音乐本身的特点,片面强调知识的掌握、技能的训练。固然,知识和技能是构成智力的最基本要素,但非智力因素对人的个性品格的形成同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音乐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不是培养音乐家,而是培养具有良好审美品位和审美道德情操的人。因此,《课程标准》中特别强调了对学生情感的培养,并强调了音乐课中的人文精神。

  二、从贯彻“双基”精神到全面提倡创新教育的转变

  自建国以来,我国音乐教育对于审美体验、社会交往、文化传承三方面的价值都有明确要求,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相比之下,对音乐课中的创造教学没有具体、切实的要求。中国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上较外国学生有很大的优势,但是“规规矩矩读死书”、“老老实实没想法”的特点也体现出我国基础教育不重视创造力培养的偏差。《课程标准》把音乐的创造性教学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开创性地开设了以“创作”命名的选修系列,使创造教育与“双基”教育密切结合,这种理念适应了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是当代教育的必由之路。

  三、从单一的评价方式到多样的评价方式转变

  在评价方式上,《课程标准》由过去一味强调比赛选拔、确定等级等优胜劣汰的单一评价方式,转变为重视每一个学生音乐能力的提高、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程度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获得成功体验的群体素质评价;由原来只对学生最后能否完整演唱一首歌、演奏一首曲子、讲述一段音乐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转变为对学生学习歌唱、学习演奏和欣赏乐曲的过程的关注和评价;由原来只注重音乐能力的评价转向了对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评价等。

  四、从以教师为中心到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的转变

  在《课程标准》中把教师定位为“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这就改变了过去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学生有了比以往更大的自主学习空间,学生的音乐学习氛围由原来的被动接受,转变成了可以与老师、同学平等研讨、共同思考的主动学习环境。教师角色的转变,使课堂的学习变得更加轻松、愉快,使老师与学生之间有了更亲近的心理互动和更坦率的思想交流,这将使教室中充满人情味,使音乐学习充满享受感。

  湖南省汨罗市三中 周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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