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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走进高中音乐新课程 (上) ——就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答本刊记者问

作者:王安国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18-11-29

  摘要:近日, 编者获悉《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2017年版) 》已于2017年3月上旬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家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再次修订后, 有望于近期正式报请颁布。为有助于广大教师学习、了解高中音乐新课程标准 (以下简称“新课标”) , 我刊独家专访了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专家组负责人、本刊主编王安国教授。

  问:请简要介绍此次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的动因, 或者说修订的背景和基础是什么?

  答:作为国家面向国民的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学科课程标准的文本永远是动态的, 一定会随时代发展和社会生活变化而不断修订。上一版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于2004年颁布, 在全国各省市分批实施, 最先实施的省市已经历了十三个学年。面对我国最近十余年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为教育确立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对全体国民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新的要求, 课程标准修订即是推动课程与时俱进、深化课程改革的重大举措。这十余年间, 就音乐教育而言, 无论是义务教育或普通高中音乐教育, 我认为都是处于我国百年音乐教育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 其主要标志有三个层面:

  1. 国家最高层对包括音乐教育在内的美育高度重视, 明确提出了全局性的战略指导思想、具体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如2013年11月12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改进美育教学, 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这十七个字, 确定了美育实践的重心—“审美”与“人文”。

  2015年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 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 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 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 激励人的精神, 温润人的心灵。”美育的科学定位及文件中加强美育的相关措施, 反映了美育工作的国家意志, 引导和保障了音乐教育实践和课程改革沿着正确轨道前行。

  2.经过百余年实践、探索与积淀, 我国音乐教育工作者对符合音乐教育规律, 适应我国国情, 具有中国教育—文化特色的音乐教育发展路径、方法手段、形式材料等有了较为科学的清醒认识, 并已初步尝试将其提炼和凝聚在音乐教学指导文件中 (如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 反映出中国音乐教育应有的文化自信, 并以此正面引导和规范音乐教育实践。

  3.通过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作, 我国多数地区和学校的音乐教育生态逐步改善, 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优质课例和优秀教师成批涌现, 学校和学区音乐教学研究活动活跃。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 还应正视音乐教育发展不平衡, 多数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音乐教育尚未普及, 不少地区和学校音乐教学水平低下, 普通高中音乐开课率大面积不高等问题。2004年开始实验的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尽管迈出了许多新的探索步伐, 但在课程性质、理念、目标、结构、教学实施、评价等方面, 还处于新世纪基础教育改革初期的认识阶段, 已不能适应我国高中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 亟待修订、改进。为此, 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 课程标准的修订提上日程。

  问:这次课程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的工作任务?

  答:一谈指导思想, 就容易陷入空话、套话。其实指导思想完全可以透过工作任务体现出来。对这次课程标准修订, 教育部列出了五项主要的工作任务。

  1. 凝练各学科核心素养, 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2.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教育定位, 坚持基础性和选择性统一。3.研制学业质量标准, 明确人才培养要求。4.优化内容结构,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高考改革对接。5.增强可操作性, 力争“好用、管用”。

  问:请您用最简明的话语概括“新课标”内容的主要特点。

  答:与1996年高中恢复艺术课及2004年试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实验) 》以来的音乐课程相较, 此次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修订, 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 秉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教育观、知识观和人才观, 凝练高中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 以其引领课程设计和全部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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