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既有其自身的目的,也有促进其他教育活动的效用。”(9)教育较高的境界就是主体运用一定知识的学习,通过自我教育,得到情感的升华。音乐教师最大的成就感就是通过音乐教学实现一种教育的目的,或让学生学会了感恩,或让学生体会到了生活的美好,或让学生振奋精神激起学习的兴趣,或让学生打开心扉,让快乐与美好充满心田……
既然我们的音乐课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我们就理应从培养学生的高尚审美、理智审美、人格审美方面着手,本着让音乐伴随学生一生的教育理念,让他们在美好的音乐中或沉静,或恬静,或安静,让他们的人生因为有了音乐而更加美好,让他们的情感终有寄托。音乐教师应把握好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自我确证的层面,让学生在审美过程中的自我确证成为我们音乐鉴赏课的行动指南,让我们的音乐教学发挥更大的审美教育功能,让学生在音乐课堂中收获更多美好!
注释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0-51页。
(2)崔学荣《主体间性视野中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教育》,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第95-101页。
(3)同注(2)。
(4)耿飞《浅析音乐美的范畴》,《大舞台》2005年第2期。
(5)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司组织编写《高等学校教育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52页。
(6)同注(2)。
(7)张黔《审美中的自我确证》,《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2期。
(8)同注(7)。
(9)张大均主编《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