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与欣赏是中小学音乐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节教学,感受与欣赏作为学习音乐的最基础的一环节,甚至比其它的演唱与演奏等音乐课程内容更为重要,没有感受就谈不上欣赏、表现和创造等。美国著名音乐心理学家詹姆斯・默塞尔曾强调指出:“在普通学校中,音乐教育就是欣赏教育,就是为欣赏而进行的教育。在这里,欣赏就是为了怀着由衷的欣喜、热爱之情自动追求从音乐中获得自我满足和自我发展的实践过程。”感受与欣赏作为音乐课程内容的一部分,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欣赏能力的形成,对于学生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
感受与欣赏包括四方面的内容: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和音乐风格与流派,下面就这四方面一一展开来论述。
一、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课程标准对中小学三个阶段的音乐表现要素进行了描述。1―2年级一要求能够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小学生的年龄摆在那,刚开始对学生的感受与欣赏只做浅显的认识就够了。其次,能够听辨歌唱中的童声、女声和男声音色,能够感受乐器的声音。再次,能分辨常见打击乐器的音色,并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声音。最后,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并对二拍子、三拍子的音乐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这些都是最初的、最基本的描述,感受与欣赏音乐从小学一开始就有了具体的要求,只不过这些是最简单的感性认识,也是欣赏的萌芽状态。
在3―6年级这一学段上,则要求能发现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能哼唱熟悉的歌曲或乐曲,用自己的声音模仿喜欢的音响,实际已经提升了欣赏的难度,亲自实践更能感受出音乐所表达的意义所在。其次能够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音色,说出人声的分类。能够认识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这两点都是对音色做出的要求包括人声和乐器音色。最后在感知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体验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的律动感。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能够感知音乐的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做出相应的反应。这一学段又做出了稍高的要求,也是随着识谱、乐理、演唱等的学习不断累积才加深认识的。
7―9年级则要求探索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能够用不同方式模仿不同的声音。随着学生年龄增长,音乐的欣赏也提升了难度。其次对人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出各类人声和常见乐器的音色特点。三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体验说出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最后能够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这一学段对初中欣赏作了最高的学习要求。学生的一些音乐学习包括演唱、演奏、识谱等已经得到一些满足了,学生的感受与欣赏能力便会逐步提高,这时的音乐感受与欣赏已经达到一定的理性层次,学生有了一定的音乐辨别能力,因而,学生的欣赏水平也会逐步提高。
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初学年级要能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做出体态反应。能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于不同。而大一点的年级要求能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并能够对所听音乐做简要描述,能够体验并简要描述音乐情绪的变化。对于高年级的学生要能够有意识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术语进行描述。能够体验音乐情感的变化,并能简要描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最初年级的孩子能够聆听儿童歌曲,聆听音乐形象鲜明、结构较为简短的进行曲、舞曲及其他体裁的音乐段落。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让学生欣赏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会增加学生们的音乐知识面,扩大学生的欣赏视野,通过这些体裁作品的学习,学生们的综合音乐能力会逐步提高。聆听不同题材和类别的小型器乐曲,能够随着乐声哼唱短小的音乐主题或主题片段,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欣赏不同题材的乐器作品,并且能哼上一些音乐片段出来,这样才是真正融入到了音乐中来。高年级的学生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音乐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能够随着乐声哼唱音乐主题,并能运用适当的形式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通过欣赏音乐分辨不同的体裁与形式。聆听音乐主题并说出曲名和作者。结合所听音乐,了解音乐体裁与形式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等等都是对高年级学生的欣赏做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