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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的创新教学——感悟音乐的研讨

作者: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小学 许莎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19-04-09

  音乐知识是对音乐现象、音乐符号的逻辑性界定和诠注,或是人对音乐感受经验的抽象表达。因此,音乐知识教学除具有文化承传目的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逻辑性、抽象性的理解力之外,还具有培养学生对音乐感受力的辅助作用。音乐感受力是一种以形象思维活动为主的情感判断力。通过音乐知识的教学,强化了学生对音乐的逻辑思维能力。它有助于学生在音乐感悟中形象思维活动的定位和情感活动的定势。在这里,逻辑抽象思维对形象思维和情感 活动起支持作用,它促进了音乐感受力的发展,这是音乐教育所特有的规律性。另一方面,音乐知识教学并不是完全的抽象和逻辑界定,而总是把概念界定与感悟音乐紧密结合起来的--或者以感悟某个音乐对象来印证 某个音乐概念,或是从某个概念出发来感悟某个相对应的音乐对象,这是音乐教学的一般常规。在这里,感悟音乐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可想而知,音乐知识教学只是从概念到概念,既不可能达到认知的目的,更不可能实现培养音乐感受力的目的。如果音乐知识的教学是以认知音乐知识本身为终极目的,那么,音乐教育功能仅仅实现了其文化承传的作用,便失去了小学音乐教育在现实社会存在的基础。

  小学音乐课中的听觉训练内容其教学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它是纯粹的音乐感受力的培养内容。只不过教学中感悟的不是音乐作品,更多是感悟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通过对音乐要素的感悟来培养音乐感受力,全部听觉训练的教学活动就是感悟音乐活动。

  并非小学音乐教学排斥认知活动,相反,作为一种基本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所有教学内容中都是会运用到,否则,教学就无法进行。问题的关键在于,认知活动不仅是为了获得认知,而更多的认知目的是为学生更好 的感悟音乐服务的,本末不能倒置。一般认为,小学阶段是掌握音乐技能的最佳年龄段。作为课外活动,广泛适度地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音乐技能训练是可取的,但课堂上的教材教学,音乐技能训练的范围、内容、程度一定要把握适度,要以感悟音乐为重点,为学生音乐基本素质的良好和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小学音乐教学中存在的这种重知识认知和技能训练的倾向有其客观原因。一方面,学生的音乐感受力等素质的发展和提高,的确是一个难以考测的能力素质,目前,教育界还没有一个认可的评估标准和考测办法。如果教师的教学重点放在了对这种能力素质的培养上,教学成果难以显现,更不易被人们认可。这样,实施这种能力素质教育就缺乏动力和大环境的配合;另一方面,诸多学校管理者缺乏对小学音乐教育目标及音乐教育特点的科学认识,教学引导上,特别是教学评估上死搬硬套语文、数学等学科的评估方法,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总是以音乐知识掌握的量,识谱、歌唱等技能的提高程度等内容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成绩 。在这种导向作用下,学生音乐感受力的培养被弱化了,真正要实现的教学目标被忽视了。

  所以,教师首先要深刻正确地领会教学大纲对课程的目的、目标和任务的要求,使教学能够围绕实现这个总目标总任务而进行。二是,真正实施音乐的素质教育,以感悟音乐为核心,把培养、提高学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作为教学追求的首要目标。三是,由于音乐素质主要表现为一种形象思维能力、情感能力和心理能力,因此教学中要结合音乐的感悟,重视开启学生的心理动力,诱导学生的形象思维,激发学生的情感活动,营造一个和谐的教学氛围,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最后,教育管理者要正确引导音乐教学的素质教育,把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以及学生音乐感受力的发展提高情况,纳入到教学评估和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中去,激励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有利于实现教学目的、有利于提高学生音乐基本素质的教学活动。

  总之,教学中追求对音乐的感悟,就是要求教学要以培养学生音乐基本素质为核心目标,转变教学观念,改善教学方法,从音乐课的特点出发,教学活动以感悟音乐为核心,“用音乐来培养音乐的耳朵”,使音乐教育真正实现其教育功能,在素质教育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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