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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陆小玲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18-01-17

  “校本培训”(school-based training)也称校本教师培训,是指基于学校发展和教师自身专业成长的需要,由学校发起和规划、将本校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基地并立足于本校的教育教学实际的培训活动。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就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和要求,为了满足学校和音乐教师的发展目标和需求,由学校发起组织,主要在学校中进行的一种音乐教师在职培训的形式。[2]音乐教师校本培训,可以将学校和音乐教师身边的音乐教学资源有机、合理地结合起来,根据每一位音乐教师自身的发展需求,从问题入手,抓住音乐本体,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专业化发展。[3]因此,大力开展校本培训,继续深化校本培训研究,是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理想途径。


  一、 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的必要性


  校本培训作为当前新课程改革大力倡导的教师继续教育形式,正在各地中小学如火如荼地开展着。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的全面实施,中小学音乐课程在理念、教材、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新的变革对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在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中小学音乐教师能否真正认识新课程、全面实施新课程与自身素养直接相连。基础音乐教育课程的改革呼唤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教师。[4]从校本培训对音乐教师的意义层面来看,校本培训有利于树立课改新理念,有利于实施新课程,能够满足音乐老师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和适应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5]校本培训己成为转变中小学音乐教师继续教育观念,保障基础音乐课程改革顺利进行、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课题,是展开全面有效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最佳选择。


  二、 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存在的问题


  尽管校本培训对教师的发展有巨大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在中小学,针对音乐科目的校本培训却处于一种“边缘”的状态,侧重于“语、数、外”三科的校本培训仍然是普遍现象。这些科目都有较好的培训计划、目标要求、评价机制以及较充裕的经费支持。而音乐教师的校本培训由于自身条件以及学校因素的影响,都让校本培训显得“可有可无”,存在不少问题。


  1.对培训认识不足


  虽然校本培训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培训模式,但是在中小学,音乐教师对校本培训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主体意识不强仍然是普遍现象。作为众多学科中的“副科”,音乐教学一直被忽视甚至被取代,加上教师专业素养的缺乏,音乐教师校本培训处于“冷淡”状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对音乐校本培训缺乏正确的认识。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音乐教师对于校本培训的内涵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他们简单地把校本培训理解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即时性解决问题的方法,缺乏从长远的视角发掘它的可持续发展意义。二是没有营造出良好的校本培训文化氛围。有关资料显示,自上而下是很多学校在开展校本培训时存在的现象,组织者仅仅是简单的服从上级文件的要求,没有结合学校教师发展情况开展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缺乏理论准备和有效的实践指导,更没有对培训进行宣传和引导。并且由于各中小学过于依赖以往院校式的培训形式,难以建设教师自我教育、提升、完善的学习文化氛围,特别是主动学习型的教师文化,导致基于学校自身实际的校本培训氛围难以形成,这些都影响着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的开展。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校本培训特点之一是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来安排培训活动,培训的结果可以直接作用于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能否对教师培训需求进行细致把握,是决定校本培训效果的关键所在。然而大部分学校在进行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校本培训时,都陷入了机械执行文件指示的状态中,把音乐校本培训的内容机械地分为音乐教材教法、音乐课程标准音乐教育理念、音乐教师专业技能、课题研究、音乐课外活动、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校本课程开发等。在培训中搞一刀切,要么盲目执行上级培训要求,要么想当然地安排培训内容。这些行为无疑会导致音乐校本培训目标模糊,内容零散,难以从每个地区每个学校自身特有的文化背景,学校本身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校本培训的内容。如此培训当然不能反映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素质的发展对教师提出的需求和教师自身发展的需求,也就不可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相反还会造成教师们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得不偿失。


  3.培训方式单一


  当前中小学音乐校本培训的形式虽然开始呈现多样化,但是专题讲座或专家讲座的讲授式仍然是主要的方式,与新课程理念较符合的一些培训形式较少使用。众所周知,讲授式培训方式很容易忽略教师的主动性。而对于其他培训方式,由于缺乏深入的探究,诸如案例研讨却不明确案例培训方式的内涵;教学反思却找不到反思的切入点,结对子却不对外开放,只限于学校内部,致使这些方法仅仅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组织者由于缺乏对培训方式的研究,故而不能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这也是对教师关注度不够,没有发挥教师主体地位作用的表现。因此,培训方法必须从教师主人翁的角度出发,使培训方式多元化,并且有针对性,充分调动教师培训的积极性,真正解决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4.培训管理缺失


  对校本培训的管理不到位,保障体系不健全,评价制度不科学是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在管理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有效的管理应该基于完善的保障体系,因地制宜的培训政策、高效的培训组织领导、充足的培训经费、充裕的培训时间。而在很多地方,关于中小学音乐教师校本培训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普遍存在管理上的缺失。表现为:管理上领导不够重视,培训时间得不到保障,经费投入得不到保障。总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能够在政策、组织、经费、时间等进行完善保障的校本培训体系还没有建成。校本管理上的缺失还表现在培训制度、培训方案、档案管理、学分制度及评价机制上。申报审核制度的缺乏致使各校开展时校本培训各自为政。各校的培训方案设计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学校在对校本培训档案管理上也是参差不齐。评价机制也不够科学,评价仅限于教师参加培训的次数、作业量的完成、考核的打分等定量评价,缺少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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