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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审美趣味

来源:中小学音乐教育网 2018-01-17

有一句话说的好:“趣味无争辨。”这是说,一个人喜爱什么音乐,不喜欢什么音乐是因人而异的,我们没有必要让人们都有相同的爱好。相反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引导和教育。因为低年级儿童由于受年龄、文化、生活经验的局限,审美趣味是狭窄的。我们教师有责任通过音乐教学活动让他们的审美趣味得到发展。

特别是低年级的学生对当代的音乐作品比较熟悉,因而倍感兴趣。然而中华民族炎黄子孙在人类历史长河下创作了极为丰富的音乐作品,这是我国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音乐教学负有不断扩大学生音乐审美视野的任务,要让学生不仅喜欢当代的音乐,对古代、近代、现代的优秀音乐作品也能逐渐欣赏、喜欢。教材中有很多内容正是进行民族音乐教育的极好的材料。除此以外,还可以利用课外音乐教学活动,如在庆“六一”活动中让有文艺特长的学生演奏民乐,演唱民歌、名歌,有的放矢地介绍民族乐器、乐曲、民歌或历史上有名的声乐作品,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民族音乐,更加热爱民族音乐。

总之,审美趣味的扩展是以生活经验、知识结构和情感体验的增长为基础的,我们进行扩展审美趣味教育时不能脱离这个基础。这就需要音乐教师不断地加强自身文化素养,特别是音乐素养的积累,不断进行音乐教改的探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从古今中外的优秀音乐作品中汲取精神养料,扩展音乐审美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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