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子弟小学 李庆如
新课程实验实现了基础教育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向关注每一个学生发展的转变过程。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更是用擅长抒情的特点,创造了丰富而又感染的情景氛围,把学生带进了美妙、富有诗情画意的世界里,淘冶着他们的心灵。这一改革让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天地,给音乐课堂教学带来了崭新的面貌。
汉斯立克说“音乐艺术唯一的、永不磨灭的东西是音乐的美”。但音乐艺术是创造性的、抽象性的、模糊性的、表情性的,人们必须依靠感知、情感体验、想象和联想等活动才能感受和理解音乐的美。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对音乐的审美态度处在“写实阶段”,真正要让学生关注音乐,理解音乐,进而感受到音乐的美,并非易事。因此,在音乐课堂中,以“音乐”为载体,为学生提供富有音乐性的教学内容,从音乐要素等方面入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探索音乐之美,才是音乐教育实现以审美为核心的重要条件,也是音乐教师必须努力探究的方向。
一、什么是“音乐美”
什么是“音乐美”?汉斯立克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是这样阐述的:“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他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并且使我们感到美的愉快。”程民生等在《音乐美纵横谈》中认为“音乐的美,就是音乐中感性具体地表现了人的自由的各种对象。它包含了音乐作品的美、音乐表演的美。” 张前在《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论述到“音乐的美存在于音乐的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之中,音乐的形式美是构成音乐美的重要方面,然而它并不是音乐美的全部。音乐美就它的存在方式来说,是形式美与内容美的高度通一,是真、善、美的完美结合。”
对于“音乐美”一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作为小学生来说,更多的是通过音乐课堂这一桥梁,用音乐的形式、音乐的内容、音乐的方法来感染他们,使他们的情感得到熏陶,从小喜爱音乐,感受音乐带给他们的快乐。
二、“音乐美”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泰戈尔说得好“韵律起着河岸的作用。赋与诗以形式美和特征”。韵律指有韵味的律动,它包含节奏、旋律等。节奏作为表现手段的重要作用在于能给曲调以鲜明的性格,人们把节奏比作是音乐的骨格,强烈的节奏使人易于感受并易于记忆。因此,在课堂中,教师应抓住音乐作品所特有的节奏,引导学生积级去感受音乐的美。如新疆音乐中的“X X X X X”节奏,就可利用打击乐器给音乐做节奏性伴奏,体验具有民族风格和色彩的民族音乐。学习歌曲《我的家乡日喀则》,教学伊始,我就引领学生口呼节奏一二 三四